2010年吉林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省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的意见》(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 员招聘制度的意见》(吉人社字〔2009〕35号)文件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决定,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0年吉林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根据招录人民警察有关规定,要求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2年12月15日至1975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2011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省司法厅和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受理。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